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
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9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電腦操作。
3.具相關總務或職代工作熟營繕工程、採購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總務、採購及財產管理工作。
2.辦理文書、研考及公文管理等業務。
3.辦理為民服務工作、協助門診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正反面、相關工作經歷、專長等證明影本各1份,於截止日前送達或寄達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人事管理員收【地址:224201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三段1號;連絡電話:02-24972132謝人事管理員或練護理長),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利落實環保政策。
二、本職缺為課員出缺期間職務代理人,約僱5等280薪點,月支薪酬38,948元。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