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專案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2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碩士尤佳,博物館學相關學歷尤佳)。 (二)熟稔各式文書處理系統。 (三)具備電腦、主機等資訊設備之基礎維護能力,理解系統運作及基本技術整合概念,能配合系統介接與測試。 (四)策展規劃及廠商溝通協調能力。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 曾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 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四)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五)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六)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七) 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 (八)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九)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 (十) 知悉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一) 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二) 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十三) 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四) 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一)協助本館展示相關多媒體業務之執行及協助維護展示相關設備。 (二)協助本館特展規劃與移展。 (三)協助展示計畫撰寫與申請。 (四)協助展示組組務推動等其它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請於115年6月20日前,填妥「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專案人員應徵履歷表」(格式請至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網頁下載列印),或自行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填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並貼2吋照片。報名資料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或親送至本館人事室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展示組專案人員職缺」。 (二) 應送報名資料(所有資料證件以 A4 格式印製並依序裝訂): 1. 專案人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 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三) 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四) 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五) 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六) 薪資:依本館專案人員報酬表敘薪,學士月支報酬新臺幣 39,644 元起、碩士月支報酬新臺幣 43,121 元起,持有與工作相關專業證照可有1,500至5,000元之專業津貼(由面試小組審查學經歷及資格條件,簽陳館長,奉核後,再決定薪資報酬)。 (七) 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 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個月內有效。 如有工作內容問題請洽展示室王主任:08-8825001分機1366 應徵問題請洽人事室張先生:08-8825001分機552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專案人員
115/04/26 ~ 11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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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人員
115/03/06 ~ 1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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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2/09 ~ 1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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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1/15 ~ 11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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