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中文繕打及NDC、ODF)。 3.具有國稅業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不得任用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之情形。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1.綜合所得稅業務整理及資料登打等非屬行使公權力之業務。 2.房地合一稅業務整理及資料登打等非屬行使公權力之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每月薪資:新臺幣32,451元(自115年1月1日生效)。 5.進用期間:預計自115年6月8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 (本職缺得辦理年度考核作業,當年考核結果得作為續約之依據,並自次年1月1日起執行)。
聯絡方式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5年6月1日(星期一)前(以郵戳或本分局總收文收件章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至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 綜所稅課 張小姐 收,聯絡電話03-3396511轉203(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0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 綜所稅課 約用人員」字樣)。 2.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談(初審不合格或證件不齊未獲錄取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退件或函復)。 3.本次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每月薪資:新臺幣32,451元(自115年1月1日生效)。 5.進用期間:預計自115年6月8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 (本職缺得辦理年度考核作業,當年考核結果得作為續約之依據,並自次年1月1日起執行)。 6.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分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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