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 (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內容:輔導教師及國中生涯發展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有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及簡要自傳(以600字為限)(格式如公告附件)各1份,並請於115年6月10日前將報名文件以A4紙張影本依序裝訂,郵寄或於截止日下午5點前親送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楊股長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學生事務室職務代理人,以戳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合於資格條件者,本局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通知或退件。 (二)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錄取成績高低依序候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楊股長,連絡電話04-22289111#5511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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