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衛生局
新竹市衛生局約聘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12
職務列等
聘用六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惟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限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醫事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者。
2.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人關懷訪視服務經驗滿 2 年以上者。
3.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工作項目
1.社區精神疾病個案關懷訪視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對本開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5年6月12日前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各1份(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逕寄:「新竹市衛生局收(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信封併請註明「應徵心理健康科約聘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及日間聯絡電話,收件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評分或視實際需要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及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5355191轉500官小姐。
二、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4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薪酬:六等296-七等424薪點。
四、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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