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約聘社工員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4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3個月以上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院民生活輔導、福利服務業務,規劃及執行院民輔療及文康活動。 二、 辦理院民喪葬等綜合事宜、協調照服員之院民照顧服務工作、辦理院民財物保管及核銷等事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下載: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1.本職缺歡迎中高齡二度就業者應徵,工作地點位於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 2.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者尤佳。 3.待遇:新臺幣47,363 元 ~54,294 元,新進人員需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最高至新臺幣54,294元。 4.依實際到職日起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116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5.加班費另計。 6.須配合本院輪值夜班及假日值班。 7.本職缺適用「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規定。 8.錄取人員報到時如有症狀或有同住家人確診應出具當日採檢之COVID-19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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