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技工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4
職務列等
無(待遇36,840元)
職系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者。 2.具有與擬擔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為佳。
工作項目
1.辦理號誌、標誌、標線業務。 2.交通號誌設備相關工程驗收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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