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聘用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1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 以食品、藥學、醫學、醫事技術、公共衛生、生物科技、新聞、大眾傳播、資訊傳播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 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具策劃與管理知能及公務行政經驗尤佳。
(四) 認真負責,具學習及工作熱誠,且溝通及協調能力佳者,必要時可配合加班。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本署政策宣導、食安基金管理相關業務及公文簽辦。
(二) 協助辦理推動本署國際合作交流業務與相關行政庶務。
(三) 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請於115年6月12日前,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逕寄至「115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王小姐收」 (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並於信封註記「應徵企劃及科技管理組聘用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1. 個人履歷(需黏貼或列印相片,務必載明聯繫電話及e-mail信箱)。
2. 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
3. 自傳。
4. 工作相關證照或證明文件影本(非必要)。
(二) 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 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乃能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甄審結果公告於本署網站,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及郵資。
(四) 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學士學位者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碩士學位者328薪點(約新臺幣45,624元)。
(五) 面試日期、時間及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 (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 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惟期間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 連絡電話:02-2787-7207王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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