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鷺江國民中學

幹事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一、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三)熟諳WINDOS電腦操作、EXCEL與WORD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者。 (四)能配合學校需要,進行職務分配及調整。 (五)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合者優先錄用。 二、工作項目 (一)共約採購,公告金額以下財物採購 (二)人力保全及庶務委外相關業務 (三)停車管理及場地租借業務 (四)財產管理業務 (五)校園安全,公共意外及無障礙管理業務 (六)家長會業務 (七)其他總務處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四、聯絡(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於民國115年6月8日(一)前(以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證件影本(A4格式)掛號寄送達本校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處幹事職缺。 (二)檢附資料如下: 1.甄選報名表(如附件請下載)。 2.公務人員履歷表(於末頁親自簽名,並註明上班時間可聯繫之電話)。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考試及格證書(請留意是否有特考限制轉調任用限制) 6.歷次派令。 7.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8.最近10年考績通知書。 9.其他:如5年內敘獎令、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通過全民英檢測驗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等,無者免附。 (三)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全、所附資料不齊者恕不通知補件、亦不退件,將逕依所附資料審查;合於初審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符合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應徵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另應徵者如不符合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2)82853135,人事室分機156或總務處分機11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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