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

特約環境技術師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公私立大學環境工程、環保技術相關學系或資訊、資工、電機、電子、經濟、國際企業、政治、國際關係、大眾傳播等學系(所)大學畢業並具有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碩士畢業並具有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或博士畢業並具有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具有相關職業證照(水利工程技師、環境工程技師、化學工程技師、公共衛生師、機械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等證照),相關工作經驗年資得折半計算。
工作項目
(一)辦理綜合企劃及管制考核相關業務。 (二)辦理綠色採購、環保標章、國家企業環保獎、公害糾紛等相關工作。 (三)辦理永續國發、國際合作相關業務。 (四)其他公文、行政支援、行政事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薪資:52,301元到63,429元 註:具薪資相當且相關工作經驗者得按年提敘,最高63,429元 二、薪資福利: (一)每年依年終考核結果調薪。 (二)工作績優者發給獎金。 (三)旅遊補助、健康檢查補助或公假。 (四)員工協助方案(EAP)諮商服務提供。 (五)設有哺(集)乳室及職場互助教保中心(托育)。 三、報名及聯絡⽅式: (一)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網址:https://www.moenv.gov.tw/press/recruitment/1010.html)下載甄選「環境部特約人員甄選簡歷表」,填寫後併同「最高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勞保投保資料亦可)」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例如英檢證明、環保相關證照、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以電子郵件寄送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姓名)-應徵綜合規劃司環境技術師」。 (二)截止日期:115年6月8日前。 (三)注意事項: 1.應徵人員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大陸設籍、領用大陸護照、申領大陸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 2.應徵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 3.本案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限為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四)聯絡窗口: 綜合規劃司黎先生,聯絡電話(02)2311-7722轉2913 歡迎加入環境部,一起為綠色永續未來邁出關鍵的一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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