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3
職務列等
5等至5等
職系
會計審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 專科以上畢業(會計相關學系為佳)
2、 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3、 有相關職務代理經驗者為佳
4、 積極、主動、學習能力強
5、 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 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6、 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辦理會計審核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科員職務代理人)
聯絡方式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需親自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倘為國外學歷,請逕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
(二)報名方式:
1.一律採通訊報名或於上班時間內(上午9:00~下午5:00)親持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3日(星期三)止(以郵戳或收件章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意者備齊相關資料,寄送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李小姐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5等約僱人員(代理科員)」。
(三)甄審通知:經初審合格,電話通知面試(如初審合格人數低於職缺數5倍,應全數通知),不合格恕不退件及回覆。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1.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5年12月止)。
2.依「職務代理人之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薪資約3萬8,948元(含勞、健保)。
3.本次甄選列候用人員,備取1至2名,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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