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聘用管理師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4
職務列等
312薪點(月支報酬43,399元)至360薪點(月支報酬50,076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得有經濟、體育、管理、行銷、法制或公共行政相關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一、 臺北躍動館評估、招商、期初整修及後續履約管理等業務。
二、 民間場館稽查業務。
三、 定型化契約審閱及消費爭議等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報名應繳證件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精採認。
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5.若具備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請繳交相關證件影本。
連絡人:許可欣 電話:02-25702330分機4228
備註
1.聘僱期間:依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度依聘用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用。聘用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期滿重新檢討,聘用期限結束或聘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歡迎具身心障礙及原住民身分朋友報名參加,並檢附相關證件影本。
3.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報名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 230852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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