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12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 主修資訊相關科系或具資安相關證照者尤佳。
3. 具資通訊設備、資通訊安全管理經驗或有興趣者。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或兼職之情事,另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工作項目
1. 辦理機房設備、網路通訊及資通安全維運管理等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檢具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身分證影本、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請以A4紙張裝訂為原則)、另可提供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內容及起迄時間)或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並於115年6月12日前掛號郵寄機關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傳賢樓4樓退撫基金管理局資訊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82367410陳先生。
2. 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3.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4. 本職務月支報酬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五等280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38,948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5. 本次徵才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4/01 ~ 114/04/15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