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具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
(二) 具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四) 具主動積極及熱忱服務工作態度。
(五) 具備相關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工作項目
(一) 本市山坡地老舊聚落、住宅社區安全檢查宣導等業務。
(二) 辦理議員協調、1999市民熱線、市容查報等業務。
(三) 防災應變中心開設後輪班進駐。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方式應徵,意者請於115年6月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妥履歷,上傳學歷證明(所附證件影本若有不實,應自負法律責任)並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二)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2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三) 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約僱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月支報酬310至330薪點(新臺幣43,121元~新臺幣45,903元),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310薪點,新臺幣43,121元),並依年度考核規定晉級,最高可升至新臺幣45,903元(330薪點)。
(四) 聯絡電話:02-27593001分機3912,金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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