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桃源國民中學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領有⾝⼼障礙⼿冊(或證明)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備操作WORD、EXCEL及網路操作等電腦應⽤處理能⼒。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國國⺠;品⾏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並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作者。 (五)具學校⾏政⼯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協助輔導組及資料組相關業務。 (⼆)協助辦理弱勢照顧相關業務。 (三)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校聯絡電話:02-28929633 ⼈事室:分機271(報名資格) 輔導室:分機251(⼯作內容)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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