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褒忠鄉清潔隊
雲林縣褒忠鄉清潔隊隊員
公告日期
115/06/01
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1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清潔隊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18歲以上之國民,性別不拘。
(二)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者。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具勞動能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
(四)參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相關規定,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甄選: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曾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
4、犯前款以外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5、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7、依法停止任用者。
(五)迴避進用規定:參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於本機關任用。
工作項目
(一)本鄉垃圾衛生掩埋場之掩埋作業、場區整理、設備設施操作及環境維護等工作。
(二)執行垃圾、廚餘及資源回收物清運工作。
(三)辦理鄉內環境衛生整頓、髒亂點清理、環境消毒、大型家具及回收物清運等相關環保工作。
(四)依實際清潔隊業務需求,接受統一指揮調度,辦理相關工作。
(五)其他上級機關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為預估缺,如原預估出缺人員因故未退休、離職、調任或其他原因致職缺未出缺時,本所得取消本次甄選或錄取資格,應徵人員不得異議。
(二)報名時間:115年6月1日上午8時起至115年6月10日下午5時止。
(三)報名方式:
1.採通訊報名,請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2.或親送至本所清潔隊。
(四)報名及收件地址:634雲林縣褒忠鄉有才村北興46號(褒忠鄉公所清潔隊收)。
(五)聯絡電話:05-6974483(吳小姐)。
(六)信封請註明:「應徵褒忠鄉清潔隊隊員」。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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