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蘇澳鎮公所

課員

公告日期
115/06/01
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0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者1.專科以上畢業2.具有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3.無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情事者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農情調查與推廣輔導。 2.休耕轉作與天然災害補助。 3.農地作農業使用證明及容許。 4.稻稈翻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 5.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所聯絡電話: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3)9973421分機250黃課長;人事室請電(03)9973421分機311俞小姐。 二、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辦理。 線上報名(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應徵人員務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應徵職缺」系統,點選【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填寫個人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起訖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2)請至前開系統,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或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書或其他種類證照(無則免附)等,掃描成一份PDF檔案後完成上傳。(3)未填寫履歷表自傳,或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4)線上報名請於115年6月8日前完成。(5)本甄選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