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工友
公告日期
115/06/01
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1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駕駛、技工),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服務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
2.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3.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
4.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 協辦本署會議室設備管理維護。
2. 會議及活動之茶水準備。
3. 辦公廳舍綠美化植栽澆水。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請檢具工友履歷表(請至本網頁附件下載處下載填寫),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證照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請於115年5月29日(星期五)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秘書室事務科收 」,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工友甄選」(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經書面審查合格,擇優通知面試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2.薪資待遇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月薪為新臺幣36510元整。
3.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e-mail帳號。
4.本職缺得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5.連絡電話:02-2351-5441轉102林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工友
115/05/11 ~ 115/05/31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