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01
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0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1.幼兒園立案、登記輔導、增班等事項30%。
2.補助園訪視20%。
3.辦理幼兒就學補助計畫30%。
4.公幼人員薪資福利事項10%。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例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於115年6月8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幼兒教育科約僱助理(D62003004)」。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僱用期間: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案職缺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起薪,月薪38,948元(含自提勞健保),最高得晉至五等6級330薪點(月薪45,903元)。倘計畫結束,將無條件解僱。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林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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