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司法院主任
公告日期
115/06/01
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05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經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最近5年年終考績3年以上考列甲等。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以及主動積極、認真負責、細心耐煩之工作態度與抗壓性,並具良好團隊精神、溝通、協調及應變能力等特質。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擔任福建連江地方法院人事室主任並綜理該室業務。
(二)調本處辦理法官職務監督及懲戒事項、協辦法官遷調及遴選業務、相關法規研修及司法官考試新制規劃。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及完整之任免、銓審、考績、獎懲紀錄)並附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請浮貼於履歷表第1頁右上角)、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相關文件影本;如為身心障礙人員,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於民國115年6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臨櫃以掛號(或限時掛號)郵寄100203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司法院人事處第一科李小姐收。請留日間聯絡電話,並註明應徵「司法院人事處調辦事主任」職務。
(二)另請至司法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713-1.html)之司法院人事處甄選調辦事主任1名項下,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後,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回傳該表至lyj1119@judicial.gov.tw,標題註明:應徵司法院人事處調辦事主任。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未獲通知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資料,俾利郵寄),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並擇優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錄取名單於司法院網站公布(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聯絡電話:(02)2361-8577轉448李小姐。
傳真電話:(02)2361-8464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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