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南投分署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南投分署工程員
公告日期
115/06/02
有效期間
115/06/02 ~ 115/06/0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水土保持、土木、水利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者。
三、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合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六、熟析相關營繕工程法令、中央政府採購法令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水土保持農路、防災路網、治山防災及農村再生相關工作之勘查、規劃、設計及執行。
二、各項水土保持治山防災、農村再生、農路及災後復建等相關計畫業務之執行。
三、農村產業發展與人力培育之調查、規劃、輔導、推廣及執行。
四、辦理營建土石方相關業務及防災應變小組輪值。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資料表及佐證資料掃描上傳(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檔案後上傳):(1)最近銓敘部審定函、(2)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3)英檢、技師、採購證照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4)簡要自述或自我推薦資料;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二、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及上傳相關佐證資料,無法上傳者請來電告知另以電子郵件寄送,如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進行通知面試,在原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限制轉調期間),請勿報名;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侯補名額(名額不逾職缺職務2倍),期間為5個月,並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報名甄選相關疑義,請於辦公時間電洽(049)2231169轉351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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