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明湖國民中學

約僱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01
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08
職務列等
280薪點3894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 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含 WORD、 EXCEL、公文文書處理系統等)能力,有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無不良嗜好,且具良好溝通能力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及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工作項目
(一)公文簽辦。 (二)服務學習事宜。 (三)學生社團相關事宜。 (四)導師會報資料準備及會議紀錄。 (五)每月代導師鐘點費及社團代課鐘點費造冊。 (六)協助組長辦理各項活動。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02-26320616-700 70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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