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

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01
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3.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任情形、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4.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5.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溝通能力良好。 6.需配合學校作校內綜合職組人員間職務調整。 7.具學校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財產管理、物品、消耗品管理、惜物網管理、教職員工離職交接清冊。 2.防災與避難收容所業務(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書編撰、防災教育資訊網更新維護、防災活動成果校網維護等)。 3.停車、電梯磁扣與遙控器管理。 4.穿堂跑馬燈、數位媒體資訊系統公告管理。 5.相關公文及教育局表單系統填報。 6.零用金管理與撥補。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請於115年6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除履歷表以外,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電子檔依序掃成一個pdf檔後上傳。(檔案限制不可超過10M。)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審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7.其他。 二、本校依報名資料辦理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請至事求人網頁「通知我的職缺」查看並回覆甄試),不符合需求者或資料不齊者(含履歷表未填寫自傳)恕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三、本項甄選依甄選結果擇優錄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結果公告於本校網頁(https://www.chjh.tp.edu.tw/),惟應試人員如不符合本校需求,得錄取從缺。 四、本案錄取人員,需俟辦理商調(如為現職人員)及報派手續完成並核發派令後,始生進用效力;如有其他因素致無法完成商調或任用程序,無條件撤銷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五、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六、錄取人員須同意本校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查證,如經查證登記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甄試項目: 一、參加甄試人數8人以上者,依電腦測驗成績高低錄取6人進入口試(測驗成績第6名同分者採增額錄取)。參加甄試人數未達8人者,均參加電腦測驗及口試。 二、電腦測驗(占總成績20%):測驗內容Word 、Excel、Google等基本能力。時間60分鐘。 三、口試(占總成績80%):專業知能、溝通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誠、問題處理等項評定,時間10分鐘為原則。 聯絡電話:02-25524890分機71江主任(工作內容)、分機16人事主任(報名相關)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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