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

組員

公告日期
115/06/01
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10
職務列等
5等或6等至7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本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同法30條規定情事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具國內外大學以上之學歷,「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尤佳。 (三)具備社會團體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具計畫撰寫、執行及跨單位協調能力,且文書處理軟體應用嫻熟。 (五)個性積極主動學習,具高度服務熱忱、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文字撰寫能力、獨立自主的作業能力,並有團隊合作精神及抗壓力。 (六)具備B2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優先。
工作項目
(一)國際學生生活輔導與跨文化適應支持。 (二)辦理國際學生獎助學金、健保及相關行政業務。 (三)規劃與推動國際學生社區參與、文化交流及校園融合活動。 (四)協助國際學生畢業後留臺相關支持與資源連結。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請115年6月10日前,備妥以下1至5點資料(中英版本 PDF 檔案 Email 至:[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清華全球處公務人員-姓名」(請務必於郵件內留下聯絡電話及 Email 以利聯繫)。 §業務單位將以中英文版PDF檔案履歷為主要審核文件。 1.履歷表:請務必使用指定格式並再提供下列文件,(點此下載中/英格式:https://reurl.cc/ppdMDr)。 2.自傳:格式不限,請以A4雙面一頁為限。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語言能力證明、數位工具或軟體證書。(若有英語能力檢定證明尤佳) 5.資料份數:上述資料請各準備中文及英文版本。 (二)【檔案繳交格式】(請務必配合):為了作業流程需要, 請將上述應徵資料依語系整合為2份PDF檔案: 1.檔案A(中文資料):包含中文履歷、中文自傳、學歷證明及其他佐證資料。 2.檔案B(英文資料):包含英文履歷、英文自傳、學歷證明及其他佐證資料。 (三)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之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英語檢定等資料)。 (四)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名單預計於1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下班前在本校人事室網頁「求職徵才」公布面試名單,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恕不通知。 (五)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用人員2名,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侯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略以,學校聘任、任用教育人員或進用、運用其他人員前,應查詢是否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行為。 (七)本案人事室聯絡人蔡小姐,電話:03-5715131轉31313。如有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全球事務處莊小姐03-5715131轉62471 [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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