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課員
公告日期
115/06/01
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0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大專(含)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該職務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考試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四) 熟諳電腦視窗軟體(Excel、Word等)及網路系統操作。
工作項目
(一) 辦理財產新增、登記、移動及報廢等帳籍管理作業。
(二) 辦理財產增減月、季、年報作業。
(三) 辦理財產盤點、檢核及輔導作業。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應徵人員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完成「我的簡歷」/「我的履歷」/「應徵職缺」/「我的應徵」填寫及確認個人學經歷履歷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派令、銓敘審定函及英語檢定(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影本,請於「應徵職缺」上傳附件,前述資料請於115年6月8日前以線上簡歷及履歷徵才期限截止日登載為憑【本職缺為供應室綜合行政職系課員職務(A280100) 預估缺,倘現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聯絡人:飛航服務總臺人事室陳小姐 (02)8770-221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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