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

公告日期
115/06/01
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1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澎湖縣
條件資格
(一)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應具備專技高考工業安全技師或工礦衛生(職業衛生)證書之一,或具備職業安全或職業衛生管理甲級技術士證者。 (二)需檢附曾擔任公(民)營事業單位之職安衛相關工作達三年以上之經歷證明。
工作項目
(一)職業災害預防措施之規劃、工作環境、危害因素、風險因子評估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措施並督導所屬執行。 (二)作業環境監測之規劃與督導。 (三)訂定外包承攬危害告知,並配合職安法規修訂研擬具體作為。 (四)負責職安管理系統認證之規劃、協調與督導。 (五)危害物料之管制與督導。 (六)餘詳如簡章內述。
聯絡方式
聯絡人:許士元先生、李雅琳小姐。 連絡電話:06-9214178、06-921970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
115/05/29 ~ 1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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