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01
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0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具有地政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地政(登記審查)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月支薪酬 : 新臺幣38,948元。
聯絡方式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5年6月5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1.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履歷填寫(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毋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 2.請併同於系統上傳下列相關附件:【未上傳資料或缺件者,不予通知面試】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4)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5)其他經歷證明、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無則免附)。前開資料請依上列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檔俾利審查,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若有證件不齊,請於115年6月5日(星期五)前完成補件程序(電子信箱僅提供補件,投件請仍以系統送件成功為憑),聯絡電話:02-22470101分機600黃先生。 4.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備取人員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5.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自進用之日起至115年高考三試人員筆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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