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01
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08
職務列等
約用3等3階240薪點(33,384元)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約用人員,約用3等3階240薪點(33,384元) 須具資格條件 (一)兼具下列資格條件者: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具備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 3.具基本水電及庶務維修技能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1.擔任本局公務車駕駛。 2.基本水電及庶務維修。 3.配合機關業務需要,休息日出勤加班。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視機關業務需要,配合調整工作內容。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錄取者先予試用3個月,期滿考核及格續僱至115年底)。116年是否繼續僱用,須視115年考核結果與116年預算經費來源情形決定。 檢具文件 (一)應檢具證件:(請於影本右下角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動態/徵才公告網頁,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4.英文檢定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6.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二)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5年6月8日前備齊上述資料,請將您的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信箱,主旨請敘明應徵「秘書室約用人員」(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依限寄達),以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正取 1 名 備取 2 名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方式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2160216分機1255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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