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6/02
有效期間
115/06/02 ~ 115/06/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初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諳客語尤佳。
工作項目
1. 本府技工、工友、駕駛、駐衛警管理(含進用、差勤、獎懲、考核、勞基法後勞退金請領、每月出勤異常通報)。 2. 伴手禮品、文創品採購案招標、核銷事宜。 3. 辦理本府廳舍相關工程標案。 4. 適用勞工退休金提繳人員之加、退保與提、停繳等相關業務,並按月製作分攤表。 5. 縣有宿舍管理。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敍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成績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註:本職缺為綜合行政職系【依「職組暨職系一覽表」規定,屬「綜合」職組(含綜合行政、社勞行政、社會工作、文教行政、新聞傳播....等職系),銓敘審定有案職系在同職組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 4.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行政處庶務科林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3950)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林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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