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約聘少年輔導員
公告日期
115/06/01
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12
職務列等
6等至8等或約聘少年輔導員至約聘少年輔導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9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條件資格
(符合下列一至四任一條件,且須符合第五條)
(一)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規定。
(二) 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學位(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
(三)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第7條應考規定。
(四) 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之情事。
(具下列條件者尤佳)
(六) 對少年輔導及犯罪預防工作有高度熱忱,能完成行政管理業務,並具有耐心、責任感尤佳。
(七) 具備行政工作、公部門文書處理(公文)經驗者尤佳。
(八) 具備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辦理少年偏差行為輔導工作,執行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輔導實施辦法第2條第1款規定事項。
2、 辦理本會預防宣導活動、各項會議、各項訓練等相關行政工作。
聯絡方式
(02) 2266-5750分機5042陳先生。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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