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6/02
有效期間
115/06/02 ~ 115/06/11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具調任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之情形者。 2、經教育部認可之大專院校畢業得有學位。 3、工作認真負責。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健保相關業務。 2、健保署中央補助收支控管及健保臨時人員聘僱管理。 3、社區發展及輔導監督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期限⾃即日起⾄115年6⽉11⽇⽌: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事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本所若有基於任⽤資格審查之需要,另通知應徵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最⾼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書、最近1次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次及曾任社勞行政相關職系》、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非現職⼈員應徵⽅式:除採線上應徵外,請檢附公務⼈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述及照片)及前開相關證明文件,以電⼦郵件([email protected])投遞,註明「應徵社會課辦事員」,逾期不予受理。 ⼆、應徵履歷資料及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視本所需求擇優⾯試(⾯試時請帶⾝分證查驗),未通知⾯試者恕不退還資料,本職缺甄選錄取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額錄取,或增列候補⾄多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錄取名單將公告本所網站1週。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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