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坪林區衛生所

勞動契約人員(物理治療師)

公告日期
115/06/02
有效期間
115/06/02 ~ 115/06/07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具國內外大學以上物理治療系畢業。 2、領有物理治療師格條件書。 3、具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符合設立物理治療所。
工作項目
1、執行物理治療業務。 2、配合長照計劃之物理治療業務。 3、物理治療所經營及行政管理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者,請檢具下列證件於截止日前送達北市坪林區衛生所護理長收【地址:23241新北市坪林區104號:聯絡電話:02-26656272轉205陳小姐】(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物理治療師職務) 1.物理治療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如具臨床物理治療師工作經歷者請檢附證明文件。 4.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末頁請簽名)。 二.雇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報到之日起依年度簽訂不定期契約,按月支給月酬新台幣59,497元,物治所成立後擔任機構負責人將增給月酬5%,薪資合計為新台幣62,472元。。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另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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