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課員
公告日期
115/06/02
有效期間
115/06/02 ~ 115/06/08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地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 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2. 最近3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2年考列乙等者。
3. 最近3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4. 具地政相關經驗3年以上。
工作項目
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本案職缺係為預估缺,預計出缺日為115年7月。)
聯絡方式
1.本案職缺係為預估缺,預計出缺日為115年7月。
2.報名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請於115年6月8日前至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同意本所調閱履歷,另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並請將下列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1) 現職派令
(2) 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3)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 考試及格證書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 其他證明文件
3. 甄審通知: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通知。
4. 若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邱小姐(聯絡電話(02)2983-649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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