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

約僱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02
有效期間
115/06/02 ~ 115/06/09
職務列等
280薪點,新臺幣38,94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備電腦office、excel相關軟體基本操作能力。 (四)具有美工及行政相關公務經驗者尤佳。 (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註: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軍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 (構) 人員及組織政黨。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僱用前已有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七) 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工作項目
(一) 擬訂、執行、修正文書處理章則。 (二) 公文收發、編號、登記、分文、查催、繕校等事項。 (三) 公文保密、歸檔、保管、查詢事項、公報管理、銷毀逾保存年限公文、不屬於各處室之公文處理。 (四) 處理行政程序法相關事項、教育局報局表單管理系統。 (五) 辦理校長交接彙辦事項、記載學校大事事項、擔任學校會議紀錄、辦理校務會議開會事項、協助校長室秘書業務。 (六) 全校各項活動資料、底片、錄影帶、影音檔、校史資料歸檔管理、配合各項典禮活動會場佈置、標誌書寫。 (七) 機關研考、話務、通訊錄(第二順位)聯繫窗口。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校總務主任,電話:25335672分機230;其餘問題請洽人事主任,分機25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幹事
114/05/20 ~ 11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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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幹事
114/05/09 ~ 1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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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幹事
114/04/29 ~ 1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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