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技士
公告日期
115/06/02
有效期間
115/06/02 ~ 115/06/1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電機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一) 具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資格委任第5職等以上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丶第 28 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規定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及格限制轉調情事。
(四) 未曾受懲戒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工作及職務者。
(五) 如具備機電、採購等相關工作資歷與經驗,請於應徵文件中詳加說明,並提供相關證照。
工作項目
1. 辦理校園機電工程採購招標及履約管理。
2. 辦理校園機電維護及維修事項。
3. 推動節能措施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於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一) 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或登入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後,再點選「DK:職缺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請務必填寫)。再點選「應徵職缺」功能鍵,依序進行完成本職缺之應徵,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二) 請將下列文件依序掃描成一份電子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後,點選「我的應徵」功能鍵,再上傳附件。未完整上傳下列附件資料者,以資格不符論,恕不受理報名,本校不另行通知補件,請務必確認檔案已上傳(可洽人事室承辦人確認檔案是否傳送成功,聯絡電話:05-5525811胡小姐)。應上傳附件依序如下:(如有改名或改身分證字號需檢附相關證明)
1. 現職派令。
2. 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3.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 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學位證書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7. 英語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甄選程序:應徵者經初審合格,將擇優通知到校參加甄選。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惟初審通過人數如未達3人時,本校得決定是否續行甄選作業或再行延長公告。如辦理延長公告,則前已向本校報名者,將自動保留報名資格,無須再次報名。
甄選方式:面試。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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