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科長

公告日期
115/06/02
有效期間
115/06/02 ~ 115/06/09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1.具本職缺任用資格: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相當高考等級考試及格。 (3)現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8職等以主管上合格實授。 (4)具三年以上8等主管經歷,最近5年年終考績4年以上考列甲等。 2.有以下經驗者尤佳: (1)具英文中級以上檢定。 (2)曾經規劃辦理或參加英文、數位工具運用及主管培訓等研習班。 (3)具團隊建立、溝通、協調及應變等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綜理考核訓練科科務(考績考成、獎懲、訓練進修、出國考核、差勤管理及服務等)。 2.策劃並執行數位工具應用、英語能力強化及主管職能發展等教育訓練。
聯絡方式
1.本案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3.提供資格2.相關經驗文件。 4.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1、3者,本處將依資格條件2,擇優通知面試,如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得以視訊方式參加;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5.報名截止日期:115年6月9日下午5時截止,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6.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蔡專員(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7.聯絡電話:(049)222207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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