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暫僱人員(秘書室資訊)
公告日期
115/06/03
有效期間
115/06/03 ~ 115/06/12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具有以下所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資訊相關科系畢業。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請提供證明文件)。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請提供證明文件)。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報表統計彙製等技能,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尤佳。
3、學習力強、抗壓性高、具責任感、積極主動、溝通能力、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具團隊合作精神;必要時並可配合加班。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資訊處理及網站維護等相關業務。
2、施政成果及綜合性管考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及紙本雙軌應徵作業方式:
(一)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帳號登入/履歷填寫/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方可進行職缺應徵。
(二)紙本應徵:請於前開人事總處應徵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後,將履歷表及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送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謝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2樓),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暫僱人員(資訊)甄試」字樣(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資格不符論)。
二、請檢附以下資料: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工作證明影本(如勞保投保明細、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
線上應徵請將資料合併成一個PDF檔後上傳應徵平台,紙本應徵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於截止日前送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謝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2樓),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報名人員經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連絡人及聯絡方式:
(一)聯絡人:都市更新處人事室謝小姐。
(二)電話:02-29506206#212
(三)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 備註:
(一)本職缺以296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41,173元,另須負擔勞保、健保自付部分。
(二)僱用期限:
1、自報到日起至自行辭職、計畫結束或機關資遣時止。
2、於每年年終評量其服務績效,並作為續聘僱或終止契約之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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