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政府科員
公告日期
115/06/03
有效期間
115/06/03 ~ 115/06/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社會工作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初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具社會工作師任用資格及社會工作師證書尤佳。
5、諳客語尤佳。
工作項目
1、處及科內綜合業務。(A640121)
2、家庭暴力及家事事件司法服務中心方案。
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諮詢委員會。
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行為人裁罰及輔導教育方案。
5、家暴被害人補助。
6、保護性社工待遇加給查核。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社會工作師證書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成績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註:本職缺為社會工作職系【依「職組暨職系一覽表」規定,屬「綜合」職組(含綜合行政、社勞行政、文教行政、新聞傳播......等職系),銓敘審定有案職系在同職組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
4、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社會處保護服務科羅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3145)。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先生,電話03-5518101分機381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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