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

校聘中心秘書

公告日期
115/06/03
有效期間
115/06/03 ~ 115/06/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學歷: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含)畢業,國外學歷需經驗證。 (二)高度服務熱誠,工作認真負責,思路清晰反應快,彙整能力強,具良好人際溝通能力。 (三)資訊能力強,熟悉電腦操作、office文書處理軟體操作(具檢定證照者尤佳)。 (四)需思路清晰、反應迅速,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與行政經驗,能妥善處理學員相關問題與臨時狀況。 (五)需具備活動規劃、行程安排及跨單位協調能力,並具繕寫公文、報帳及活動辦理等相關行政經驗,熟悉學校機關行政作業者尤佳。 (六)本單位性質特殊,需具高度配合度,如配合部分週六日出勤及國內外出差。 (七)可立即上班者尤佳。 (八)歡迎具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或原住民身分者投件。 *聘僱期間:經錄取者,先行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成績考評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不合格者須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待遇:依本校校聘工作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學士畢業起薪為31,480元,碩士畢業起薪為36,830元。
工作項目
(一)招生入學考試行政業務及招生廣告發包、各類形象文宣規劃、招生宣傳影片製作 (二)活動規劃辦理,如:EMBA畢業典禮、畢業照拍攝、新生研習營、論文計劃書發表等安排。 (三)庶務協助與申訴。 (四)暑期課程規劃。 (五)學分班計畫申請、管理。 (六)協助學生申辦校內停車證。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請務必填寫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及「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如附件)」,並檢附履歷表(請以電腦繕打,形式不拘,須附近照1張)、自傳、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等文件(上述資料請以PDF格式彙整並以Email郵寄,資格條件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 上述應檢附之資料,請於115年6月10日(星期三)17:00前,以Email附件寄至[email protected],寄件主旨「應徵EMBA中心秘書_姓名」,經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筆試,未通過審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遴選者恕不退件。並視成績結果將候補若干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連絡人:陳冠婷小姐,電話: 07-591953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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