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03
有效期間
115/06/03 ~ 115/06/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1.公共停車場營運管理督導(含消費者保護)、公共設施有效使用管理等事項。 2.路政及道安行政、管考及綜合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4.本職缺月酬標準280薪點至376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8,948至52,301元)。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5年6月10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完成帳號啟用後再次登入平台,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件,如未上傳者,以資格不符論,合則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2.本職務係辦理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職務,聘期自報到日至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倘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應即解聘。聯絡人及電話:張小姐23492529。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面試之日起5個月內。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
115/03/23 ~ 1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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