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清水高級中等學校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03
有效期間
115/06/03 ~ 115/06/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具尚在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四)品德操守優良,具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及服務熱忱。 (五)具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處理能力。 (六)具有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辧理本校音樂班相關業務,概括說明如下: 1、外聘教師薪資及鐘點費請購及發放作業。 2、學生術科考試前置準備工作及成績整理。 3、特推會資料整理及紀錄。 4、各項計畫經費統計及結算核銷。 5、學生獎懲、請假及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異動資料整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人事室王主任;聯絡電話:04-26222116*121 (二) 人事室林組員;聯絡電話:04-26222116*12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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