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6/03
有效期間
115/06/03 ~ 115/06/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之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陞任之情形,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
3.具原住民身分得優先進用。
工作項目
1.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之規劃、協調、調查及補助事項。
2.辦理原住民防救災整備等業務之規劃、協調及輔導事項。。
3.辦理原住民人民團體之聯繫、輔導及服務等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會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聯絡方式
1. 於115年6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如具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參加英文、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者,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 線上報名流程:至「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取得履歷資料。
3. 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 聯絡電話:(02)89953383,高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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