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臺南市政府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6/03
有效期間
115/06/03 ~ 115/06/15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壹、須具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之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主動。
五、具採購證照及相關經驗者尤佳。
貳、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者請於報名截止前於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報名資料:應包含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派令、最近一筆銓審函(如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專業證照或語言證書等(無則免附)。應徵者請統一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進行報名,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報名資料完整且初審資格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本職缺甄選方式為面(口)試,未獲通知甄選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參加甄選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需求者,本府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重新辦理甄選。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五、如有其他投件問題請電話聯繫(06)2991111轉8669廖先生。
工作項目
徵才單位:臺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預計115年7月1日出缺)
一、 辦理公部門實習計畫及非暑期工讀計畫
二、 學生社團補助業務及行政協助
三、 大專院校市政參訪計畫
四、 協辦青年公共參與計畫活動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工作內容可洽(06)3901043劉小姐
聯絡方式
報名相關事宜請洽06-2991111轉8669廖先生。
詳細工作內容可洽(06)3901043劉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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