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榮民總醫院
屏東榮民總醫院約用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06/03
有效期間
115/06/03 ~ 115/06/3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屏東縣
條件資格
1.學歷:國內外護理科系公私立專科(含)以上畢業。
2.經歷:二年(含)以上醫療相關工作經驗。
3.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4.特殊資格條件
(1)具護理師證書。
(2)具腫瘤個管師證書、腫瘤護理師證書尤佳。
(3)具照護癌症病人經驗者尤佳。
(4)具腫瘤個案管理護理師經驗者尤佳
(5)具有基本電腦Excel、文書處理及製作powerpoint能力者。
5.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醫院需要執行工作職務調整者。
6.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加總分5%,惟須經本院評定具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予僱用。
7.具前述各項資格條件,如甄試總成績相當時,依下列次序優先錄用: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依輔導委員會各醫療機構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二項,甄選成績相同者,以榮民為優先、榮眷次之(需檢附身分證明)。
工作項目
1.負責癌症個案收案、追蹤及管理及執行個案管理相關行政作業。
2.癌症個案臨床照護衛教指導(包含治療、護理與用藥說明)。
3.参與多專科團隊個案討論會議、並執行團隊規範運作與細則。
4.配合執行癌症醫療品質指標統計分析與資料建檔
5.配合執行癌症診療品質計畫及癌症診療認證作業。
6.癌症診療相關行政業務
7.癌症品質管理委員會相關業務。
8.長官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表
2.寄送報名表:
(1)報名表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趙小姐(信箱:[email protected])檔案大小以10MB為限。
(2)報名表紙本連同以下檢附資料,請於報名截止前以親送收發章憑辦或掛號郵寄: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癌症防治科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合於條件者甄試日期另函或電話通知,條件不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檢附資料如下:
A.簡歷資料(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自傳(必附)
B.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必附)
C.工作證明文件(必附)
D.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必附)
E.具護理師證書(必附)
以下證件無者免附:
(A)腫瘤個管師證書、腫瘤護理師證書
(B)榮民或榮眷身份證影本。
(C)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薪資待遇:
(1)屏東榮民總醫院總院區暨龍泉院區契約人員薪資標準表之約用護理師職級「特殊單位護理師」需具特殊證照,薪資為40,270元,若無特殊證照職級以「一般門診護理師」進用,薪資為36,890元。
(2)獎金:年終獎金依醫院內規定發放。
4.甄選方式:筆試:70%(專業知識)及口試:30%(儀態、言辭、才識、綜合能力)。
5.考試日期: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以電話及e-mail通知參加甄試。
6.甄試後約二週公告錄取名單於:屏東總醫院全球資訊網/訊息專區/就業資訊/甄選結果,不另行個別通知。
7.聯絡方式:
聯 絡 人:趙小姐
聯絡電話:08-7557885 轉 81673
E - m a i l:[email protected]
報名地址: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 1 號/癌症防治科
8.提醒您,請勿攜帶貴重物品應考,並妥善保管個人財物,遺失不負保管責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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