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衛生局

課員

公告日期
115/06/03
有效期間
115/06/03 ~ 115/06/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1.須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5.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人事業務。 2.辦理出納業務。 3.辦理研考業務。 4.辦理檔管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現職人員請以「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聯絡電話資訊請更新正確,並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搜尋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再於DK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證件空白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籍及領證具結書、7.身分證正反面。 2.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書面」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或一般格式,填寫簡要自述並簽名或蓋章,歷年考績及銓審經歷請詳細填列)、身分證正反面、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籍及領證具結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歷年銓敘部審定函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 屏東縣萬丹鄉衛生所課員),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送)達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900214屏東市自由路272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3.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甄選方式採資格審查,並視情況面談,錄取人員公佈於衛生局網站,餘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5.聯絡人:08-7370002分機811~813,翁小姐。 6.附註:報名日期:115年6月3日至115年6月9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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