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處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03
有效期間
115/06/03 ~ 115/06/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具建築、土木工程、景觀設計等相關領域學歷背景者。 三、 具營建工程相關工作實務或公家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 具電腦文書處理、會議紀錄、數據統計及行政協調能力。 五、 具計畫執行、進度控管、經費核銷、採購行政、會議或活動辦理經驗者尤佳。 六、 工作態度積極、細心負責,具團隊合作精神與溝通協調能力。 七、 薪資以月薪新台幣42426元起算,並視相關工作經驗年資予以提敘薪級。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建築工程廠商及設計監造廠商之契約履約管理。 二、 協助辦理基地維護管理、工程監工、會勘協調等事項。 三、 協助督導設計監造廠商、施工廠商建築工程之施工品質、職業安全衛生及進度管控等相關作業。 四、 辦理公文簽辦、預算執行、經費核銷、採購行政、會議籌辦及一般行政庶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填寫約用人員甄選報名表(附件一,請貼妥本人2吋照片)、切結書(附件二)各1份;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採購證照以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相關文件,於115年6月15日(星期一)前郵寄(以郵戳為憑)「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6號十一樓之1_A3室,人事室收」,並請註明「應徵綜合規劃組約用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者均不予受理。 2.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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