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萬大國民小學

約僱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03
有效期間
115/06/03 ~ 115/06/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3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請以A4格式),於115年6月15日16:00前寄達臺北市萬華區萬大國民小學(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萬大路346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無誠勿試。 (或寄email:[email protected])。預計面試日期:115 年6 月24 日星期三 14:00 (會於前一日上班時間電聯確認) 1、報名表(請至臺北市萬華區萬大國民小學最新消息下載 《http://www.wtps.tp.edu.tw/》。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4、曾任相關職務之資績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 6、相關報名資料也可e-mail:[email protected]。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3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錄取人員須為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且無「公 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違反或虛偽有不實者,無條件解僱並應自負法律上之責任。 (四)本職務約僱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約僱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表現良好下一學年度參加甄選優先僱用。 (五)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折合率139.1。 (約新台幣38,948元)。調薪按照政府規定修正辦理(軍公教調薪), 另須自付勞保、健保及提繳退休金等費用。 三、工作地點:臺北市萬華區萬大國民小學(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萬大路346號)
條件資格
一、報名資格:須符合下列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需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應迴避任用之一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六)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七)品行端正、勤奮盡責、具基礎資訊操作能力者尤佳。 (八)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列性侵害犯罪或其他刑事犯罪紀錄。 二、所需資訊能力包含word, excel, power point等。
工作項目
一、 綜理本校公文收發、繕校、監印、登記等文書處理業務。 二、 檔案整理,文書查詢、管制及考核。 三、 辦理全校性質會議紀錄編造。 四、 辦理校務推展、行事曆之編造。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及電話:(02)23037654分機611人事室林主任或分機312總務處朱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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