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萬大國民小學
臺北市萬華區萬大國民小學約僱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03
有效期間
115/06/03 ~ 115/06/1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3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報名資格:須符合下列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需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應迴避任用之一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六)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七)品行端正、勤奮盡責、具基礎資訊操作能力者尤佳。
(八)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列性侵害犯罪或其他刑事犯罪紀錄。
二、所需資訊能力包含word, excel, power point等。
工作項目
一、 綜理本校公文收發、繕校、監印、登記等文書處理業務。
二、 檔案整理,文書查詢、管制及考核。
三、 辦理全校性質會議紀錄編造。
四、 辦理校務推展、行事曆之編造。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及電話:(02)23037654分機611人事室林主任或分機312總務處朱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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