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03
有效期間
115/06/03 ~ 115/06/09
職務列等
五等280薪點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3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服務熱忱及學習情神、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三)熟諳各項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
(五)具原住民身分或有稅務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1.辦理稅務行政相關工作。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3.將依錄取人員特質及內部職缺調整情形,適性分派工作。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預計至116年2月13日止(本職缺為請假及留職停薪代理職務,惟該員請假期間屆滿未提出留職停薪申請,即代理至請假屆滿日止(預計至115年8月17日止);倘請假原因消失,則提前解僱)。
(三)月支報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9,564元。(服務未滿整月者,按當月實際在職日數計支,其每日計發金額,以當月報酬總額除以該月全月之日數計算)
聯絡方式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相片及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原住民身份請附身分證明、工作經驗請附離職證明或勞保投保資料或其他足以證明文件)。
(二)請於115年6月9日(星期二)前郵寄或親送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1號)人事室田先生收(聯絡電話089-360001分機610),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均不受理。
(三)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面試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還書面徵選資料,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次徵才視甄選成績錄取備取人員,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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