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約聘心理輔導員

公告日期
115/06/03
有效期間
115/06/03 ~ 115/06/17
職務列等
328薪點(月薪45,624元)至424薪點(月薪58,97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科系研究所碩士學位。 二、需具諮商/臨床心理師證照。 三、有學生輔導實務經驗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心理衛生推廣 二、心理評量與測驗 三、個別與團體諮商輔導 四、危機個案處理 五、申請專案輔導等行政 六、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工作期間及上班時間 1、工作期間:原則為一年一聘,115年自7月16日起至12月31日。 2、原則上班日期:為星期二至星期六,下午1時至晚上9時30分。 3、例外上班時間:家童寒暑假及開會、訓練、研習期間,上班時間為早上8時至下午5時30分,中間休息1.5小時(12時至下午1時30分)為原則。 (二)、每月工作天數 每月工作天數,原則依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當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規定上班天數計算,但機構得視業務需要調整之。 (三)薪資及福利 1、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自328薪點起敘,每月薪資=薪點*139.1,依年資及考績評核,最高至424薪點。 2、年終獎金1.5個月、依休假年資補助國民旅遊費用。 (四)其他: 1、上班地點: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或由本家指派,並得視業務需邀隨時調整。 2、連絡電話:07-3514645轉1301楊科長 3、報名方式:請於115年6月17日(以郵戳為憑)前寄送履歷表及相關資料,或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如下: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最高學歷、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文件(曾服兵役者併檢附兵役或免役相關證明文件),且自傳不得空白。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