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6/03
有效期間
115/06/03 ~ 115/06/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大學以上學歷,經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僅限制轉調期間屆滿前1個月可投件)。 2、具有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含同職組間或視為同一職組得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之其他職系)。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物管履約管理(含採購案、相關資料年度裝訂、園區廢棄物清運)。 2、空間標租作業(含估價、餐廳單元分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2、請於公告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上傳相關證件,如有證件不齊將不予受理。 3、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 (5)最近3年之考績通知書 (6)其他相關專長證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2、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47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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